燈會新訊
「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」-高鐵燈區 城里有光展區 展品典藏利用作業說明及展品清單
2024.03.08
「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」展品典藏利用作業說明
- 活動日期:2024/03/08~2024/03/12
- 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- 公布單位: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
1、典藏說明:
為使「2024台灣燈會在臺南」安平及高鐵燈區(城里有光展區)之各個展品於活動結束後續於國內外展出,延續燈會效益,並鑒於台灣燈會是由各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努力打造而成,爰臺南市政府提供可供典藏之展品(如附件)予相關單位申請典藏再利用。
2、典藏申請對象與順位:
第一順位:贊助單位(優先典藏贊助燈組)及奉准供國內外行銷使用者。
第二順位:臺南市政府及各所屬單位。
第三順位:臺南市內業者、公協會、民間組織。
第四順位:其他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組織。
3、開放申請時間:113年3月8日(五)10:00至3月12日(二)17:00止(以表單關閉為準),逾期不受理。(燈會展期至3月10日)
4、 典藏機制:請申請單位於登錄時間結束前填具「展品典藏利用計畫表」(如附件),並於規定期限內安平燈區以電子郵件,高鐵燈區以此Google表單送出會自動送至受理申請窗口,後續由本府進行媒合;如同一展品只有1個申請單位,經評估合適後,則由該單位典藏;如同一展品有2個以上申請典藏單位,則依典藏順位及效益進行綜合評估協調分配;如順位相同或無法協調者,則請各單位派員抽籤決定典藏單位。
5、注意事項:
(1) 本案展品安置、維護、保存、展示(含安裝、配電、電費)均由典藏單位自行負責及支應相關費用,申請單位應先瞭解燈具規格、尺寸、經費並妥善評估需求後,始申請展品典藏,且場地應由典藏單位自行申請合法使用,機關不代為申請且不支應任何
費用。
(2) 凡典藏展品雖經申請在案,於燈會展期結束前,如有較前順位單位因特殊原因(如國際宣傳、強化景點集客力等)欲典藏同一展品,原擬典藏單位須無條件讓出。
(3) 展品由藝術家或施作廠商負責拆除,典藏單位須備妥車輛自行運送,並於撤場時間(預計3/15開始撤場,實際以機關通知為主)至現場配合搬運,並自負保管之責。
(4) 如無法配合於指定日期前點收燈具者,即取消典藏資格。外縣市申請單位須備妥車輛自行運送,並於指定時間配合至燈會活動現場搬運,逾期則取消資格。
6、受理申請窗口: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【高鐵燈區】(城里有光展區)展品
(一)承辦人:林小姐
(二)電話:06-2692864#300
(三)Google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WizsY525mZEqghFB7
★其他注意事情請參見{展品典藏利用作業說明}及展品清單(如附帶檔案)。